转载自:http://www.cnblogs.com/TomXu/archive/2011/12/28/2286877.html
扩增构造函数的prototype属性是个很强大的增加功能的方法,但有时候它太强大了。
增加内置的构造函数原型(如Object(), Array(), 或Function())挺诱人的,但是这严重降低了可维护性,因为它让你的代码变得难以预测。使用你代码的其他开发人员很可能更期望使用内置的 JavaScript方法来持续不断地工作,而不是你另加的方法。
另外,属性添加到原型中,可能会导致不使用hasOwnProperty属性时在循环中显示出来,这会造成混乱。
因此,不增加内置原型是最好的。你可以指定一个规则,仅当下面的条件均满足时例外:
- 可以预期将来的ECMAScript版本或是JavaScript实现将一直将此功能当作内置方法来实现。例如,你可以添加ECMAScript 5中描述的方法,一直到各个浏览器都迎头赶上。这种情况下,你只是提前定义了有用的方法。
- 如果您检查您的自定义属性或方法已不存在——也许已经在代码的其他地方实现或已经是你支持的浏览器JavaScript引擎部分。
- 你清楚地文档记录并和团队交流了变化。
如果这三个条件得到满足,你可以给原型进行自定义的添加,形式如下:
if (typeof Object.protoype.myMethod !== "function") { Object.protoype.myMethod = function () { // 实现... }; }